黎塘镇司法所在维护稳定中“呈能”(黎塘论坛2008年7月9日新闻)
黎塘论坛2008年7月9日新闻
黎塘镇司法所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,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,取得了好成绩。
该所投入4万多元健全各项软硬件设施,加强规范化建设,实现“三个有”:即有健全的制度,严格按照一级所标准健全岗位目标责任制度、学习制度、工作制度、档案管理制度、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。有良好的办公设施,有法律服务所办公室、调解室、档案室等,配置了电脑、打印机、电话、传真机等。有一支业务素质高的司法队伍,目前司法所在职干部5人全部有法律专业大专以上学历。2007年底,该所顺利通过自治区一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验收。
该所按照“哪里有人群,调解组织就建立在那里,哪里需要人民调解,人民调解就在那里发挥作用”的要求,认真履行人民调解工作职责,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。他们指导辖区16个村委会、9个社区居委会和64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调解会和三级调解网络,以司法所为调解中心,针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纠纷排检及专项治理活动。近年来,该所共调处民间纠纷183件,调处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为100%和98%,其中历史积案15件,群体性事件13件。
该所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“一访、二谈、三要、四促”等方法,扎实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,有效进行转化教育。同时,规范管理制度,促进安置帮教工作正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。近年来,对全镇91名刑释帮教人员的安置率、帮教率均达100%,其中安置在私营企业29名,从事种植50名,经商运输10名,其它行业2名,使刑释解教人员成为自食其力有益社会的守法公民。(唐平刚)